条例草案要求聘请公众参与登记官

2024-11-15 14:46来源:大智报

司法部长目前正在寻求立法,规定由谁管理以及如何在该国进行公众参与。

一项建立公众参与登记办公室的法案正在酝酿中。

《2024年公众参与法案》提出了公众参与法案和其他政府法规时需要遵守的指导方针,就在前副总统里加希·加查瓜(Rigathi Gachagua)被驱逐两周后,公众参与的程序遭到了抱怨。

“设立公众参与登记官办公室,该办公室应为公共服务部门的一个办公室。书记官长应由内阁秘书竞争性地征聘和任命,”该法案的部分内容写道。

注册官的拟议职能是接收和批准主管当局的公众参与计划,维护公众参与计划和公众参与报告的登记册,制定和实施公众参与监测、评估、评估和学习框架,并向内阁秘书提交关于公众参与状况的报告。

办公室负责人还将被要求维护公众参与报告网站,向主管部门建议应采取的措施以确保遵守本法,为主管部门进行能力建设,并履行本法或任何其他书面立法规定的其他职能。

“公共服务委员会在与内阁秘书协商后,应按照公共服务委员会在与工资和薪酬委员会协商后确定的服务条款,部署适当履行书记官长职能所需的公职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它写道。

根据该法案的建议,议会两院也将被要求促进公众参与和参与议会及其委员会的立法和其他事务。

该法案规定:“如果议会下院的委员会对一项法案进行了公众参与,议会下院的委员会可以依据原议院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众议院委员会可就在审议过程中对法案作出的实质性修订征求对法案的额外意见。”

根据建议的公众参与指引,如条例草案获批准成为法律,任何当局建议公众参与的会计主任须向注册处处长提交公众参与计划。

此外,如果公众参与活动是关于立法提案的,会计主管的计划应包括提案的副本、提案中包含的信息摘要、对可能对提案感兴趣或受提案影响的人的利益相关者分析、公众参与活动的资金证明和公众参与活动的通知。

该法案规定:“主管部门的会计主管应确保根据第9条提交的每项提案和信息摘要以易于访问的格式公开提供,并应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主管部门的网站和任何其他媒体上公布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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