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最高人权法庭支持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的法国妇女

2025-02-11 22:18来源:本站编辑

几十年来,她的婚姻一直在恶化——她说,婚姻是由于健康问题和暴力威胁造成的。但当这名女子提出离婚时,法国法院认为她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是她的过错。

该案在法国引发了一场关于对同意和女性权利的态度的辩论,支持者表示,这突显了对婚姻中未经双方同意的性行为进行法律改革的必要性。

周四,这位69岁的法国妇女在欧洲最高人权法院赢得了上诉,法院一致支持她,称拒绝发生性关系不能被视为离婚过错的理由。

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在裁决中表示,“这种婚姻义务的存在与性自由背道而驰”,包括身体自主权和政府防止性暴力和家庭暴力的义务。

她在周四的一份声明中说:“这场胜利属于所有像我一样,发现自己面临异常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的女性,她们的身体完整性和隐私权受到质疑。”

H.W.和她的丈夫于1984年结婚;他们后来有了四个孩子。在终止性关系后,她于2012年申请离婚。

2019年,法国凡尔赛的一家上诉法院以她拒绝发生性行为为证据,证明她对离婚负有全部责任。当她向法国最高法院上诉时,她的申请被驳回,没有任何解释。

根据法国法律,“过错离婚”或基于过错的离婚允许受侵害的配偶向过错配偶要求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损害赔偿和赔偿。

这场斗争持续了十多年,法国法院相继支持了这一裁决。当H.W.用尽了在法国的所有法律途径后,她于2021年向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提起诉讼,称法国法院的裁决是对她私生活的不公正侵犯,侵犯了她的人身安全。

总部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负责对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 46个成员国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裁决。欧洲委员会是一个比欧盟及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还要古老的机构。

国际法庭星期四说,它无法找出“任何理由可以证明政府当局在性领域进行干预是正当的”。它强调,根据法国法律,“婚姻义务”的概念忽略了性关系中同意的问题。

H.W.她的律师莉莉娅·米森(Lilia Mhissen)庆祝了这一法律上的胜利,称她希望这一决定将成为“法国争取妇女权利斗争的转折点”。

她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决定标志着婚姻义务的废除,以及对家庭陈旧、规范的看法的废除。”

米森补充说:“法国现在必须……采取具体措施根除这种强奸文化,促进真正的同意和相互尊重的文化。”

作为对欧洲人权法院裁决的回应,法国司法部长杰拉尔德·达尔马宁星期四对记者说:“显然,我们将沿着历史的方向前进,我们将调整我们的法律。”

对许多人来说,这一裁决使吉斯丽·佩利科特(gis Pelicot)案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重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佩利科特的前夫多米尼克·帕姆利科特(Dominique psamicot)因在十多年间给她下药并安排数十名男子强奸她而被定罪。

在那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审判之后,法国议会发布了一份报告,建议将“不同意”的概念纳入强奸的法律定义。它重申,同意必须是自由的,可以在任何时候撤回。

虽然一些妇女权利倡导者欢迎欧洲人权法院对H.W.的裁决另一些人则表示,这突显了迫切需要进行法律改革,以确保防止婚姻环境中的性暴力。

妇女基金会主席anne - csamciile Mailfert赞扬了妇女组织在倡导法律改革方面所做的工作,但她说,“解放妇女、自由使用她们的身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面对上诉法院的不公平和不合时宜的裁决,我欢迎欧洲人权法院的决定,”法国平等部长奥洛雷·伯格雷在X上写道。

“没有一个女人属于她的丈夫。女人是自由的。自由或不自由发生性关系,”她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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