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6 22:42来源:本站编辑
商业团体担心决策变慢,法律纠纷激增
国会不顾执政党和经济界的强烈反对,于17日通过了《企业董事通过董事会决策损害大股东利益的责任追究法案》。
当天,在300名国会议员中,279名议员出席了全体会议,以184票赞成、91票反对、4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商法修正案。
商法修正案的主旨是将董事的信义义务范围从单纯为“公司”服务扩大到“公司和股东”共同服务。它规定,董事必须为“所有股东”的利益行事,而不是偏袒特定的个人,这可能包括对韩国经济施加重大控制的财阀集团的创始家族。
它还要求上市公司举行电子股东大会和线下会议,以方便小股东更容易地对与公司有关的重要事项进行投票。
共同民主党希望,修改《商法》以更好地协调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将有助于解决韩国股市持续低估的“韩国折扣”问题。
“公司董事必须为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作出决定,如果他们做错了,他们必须承担责任。”共同民主党议员吴基英表示:“这是对这些基本原则的宣言。”
中小股东和市民团体主张,如果在股东的监督下,负责任地经营,就可以减少经营不善和企业风险。
直到投票的最后一刻,国民的力量党议员们还在与在野党争论不休,他们认为,修改案会拖延企业的决策,并加剧法律风险。
国民的力量党领导层计划向代理总统崔相穆提议行使否决权。
随着修改案的通过,企业团体立即表示了遗憾。
全国经济人联合会在声明中表示:“如果将董事忠诚义务的范围扩大到股东,那么股东主张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诉讼过多,将阻碍合并收购和大规模投资等,这将不可避免地阻碍企业的长期发展。”
财经界认为,此次修改案将导致激进基金的过度分红要求和经营干预,短期利益行为将更加频繁。
大韩商工会议所(Korea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担心,该修正案会造成严苛的监管环境,可能会阻碍全球企业在韩国投资。
它表示:“我们希望国会再次有机会仔细考虑商法修正案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金融监督院院长李福铉在法案表决前强调,为了防止企业经营决策中过度的刑事责任,必须提高商法修改的明确性和可预测性。
“(修改)商法仅限于声明原则性的股东保护义务。有必要审查它是否忽视了实际修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李宪宰再次强调,如果修改案通过,可能会引发大量针对企业的诉讼。他呼吁废除《商法》中的“特殊失信”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董事、高管或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谋取个人利益或使第三方受益而对公司造成损害,最高可判处捐卵10年监禁或3000万韩元(20,600美元)的罚款。
分析人士对该法案的通过表示欢迎,预计此举将解决控股股东利益优先化造成的股东损失。
大信证券分析师李景渊表示:“预计此次修改案将在董事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大股东的权利,并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从长远来看,这将是韩国资本市场迈向全球水平的重要起点。”